收藏本站在线留言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欢迎来到新疆交通事故律师网!

联系电话:400-800-5460 0991-4678861 6655446

热门关键词: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赔偿新疆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律师费交通事故律师网

文章通用
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法律 » 部门规章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读

返回列表 来源:赛天 作者: 浏览:-

●行人篇

绝对是汽车让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了行人安全的保障。该法规规定: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有绝对优先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此外,该法规还保护了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

撞了不能再白撞

《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采纳“撞了白撞”这一做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因此,此前个别地区实施的“撞了白撞”今后行不通了。

行人违法要挨罚

尽管机动车今后要让行人走,但违反交通规则还是要受到惩罚,交通法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车主篇

拖车不收车主的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肇事逃逸别想开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6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发生车祸先救伤者

通法对于救助交通事故的伤者也有了人性化的规定,它规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者,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也应当予以协助;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处理,应当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

交通事故仍可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规定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按照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酒后驾车罚得很惨

据有关部门统计,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因此,交通法不仅将酒后驾车作为对法律的触犯,还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暂扣3 个月的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的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力度则更大。而且,交通法还规定如果一年内醉酒后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车辆篇

第三者险绝对要保

《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实行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

“特权车”不能闯红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四种车辆,才属于“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的“特权车”,军车被排除在外。同时,这些“特权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电动车属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未作明确规定。

遮挡车牌可罚200元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泊车证与安检脱钩

任何地方在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只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安检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事故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赛天版权所有:http://www.xjjtsg.com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