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在线留言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欢迎来到新疆赛天君祥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00-5460 0991-4678861 6655446

热门关键词: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代理律师新疆交通事故律师网

文章通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赛天方案中心
司机酒后驾车连续逃逸 民警三分钟截下

司机酒后驾车连续逃逸 民警三分钟截下"疯狂赛车"

司机酒后驾车连续逃逸 民警三分钟截下"疯狂赛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满嘴酒气的丰田轿车驾驶员拒不回答其真实姓名,且未能提供其驾驶资质及车辆相关手续。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司机还能继续开车吗?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司机还能继续开车吗?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司机还能继续开车吗?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

雇员陪酒后驾车身亡 雇主被判担责30%

雇员陪酒后驾车身亡 雇主被判担责30%

雇员陪酒后驾车身亡 雇主被判担责30% 顾某辩称,徐某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人并导致死亡,责任在他自己。徐某与自己确实存在雇佣关系,但徐某陪人吃饭饮酒后回家,没有得到过自己授意,也不在上班时间...

上班酒后驾车负全责应当认定工伤

上班酒后驾车负全责应当认定工伤

上班酒后驾车负全责应当认定工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伤亡不认定为工伤,但是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已经不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有执行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有可以实现的内容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当然也就根本不存在相对人履行或者不履行该义务,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

如何提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如何提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如何提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证明,由于道路交 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正确而引发出了许许多多问题。有的当事人被错拘、错捕、错判;有的当事人因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造成上访案件和...

交通事故认定书错了就错了?一律师质疑“新交

交通事故认定书错了就错了?一律师质疑“新交

交通事故认定书错了就错了?一律师质疑“新交 李永和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依据,如此重要却由一级部门说了算,显然不合常理。

一起车祸当事双方联手质疑交通认定

一起车祸当事双方联手质疑交通认定

一起车祸当事双方联手质疑交通认定 根据《》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确定当事人双方责任大小的主要依据,该依据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较一般的鉴定结论,该认定具有帝王证据的效力...

一方死亡的互为侵权案件被告反诉能否成立

一方死亡的互为侵权案件被告反诉能否成立

一方死亡的互为侵权案件被告反诉能否成立 2003年9月16日晚,盖某(22岁,无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郝家镇宋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胜梁020线杆处时,超越中心线行驶,与对行而来的同样驾驶摩托车的王某(无驾驶...

钟惠昌诉陈卓坚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钟惠昌诉陈卓坚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钟惠昌诉陈卓坚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钟惠昌因道路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02)惠城法民初字第2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许周山与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行政事

许周山与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行政事

许周山与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行政事 上诉人倪文革因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0)静行初字第4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曹海生等人抢劫、秦金龙交通肇事上诉案

曹海生等人抢劫、秦金龙交通肇事上诉案

曹海生等人抢劫、秦金龙交通肇事上诉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李世卿不服兴安盟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复议上诉案

李世卿不服兴安盟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复议上诉案

李世卿不服兴安盟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复议上诉案 有兴安盟交通警察支队提举和一、二审法院收集的有关证据,证人证言笔录以及当事人陈述笔录在案为凭,这些证据已经过本院审查。

刘殿宝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道路交通责任

刘殿宝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道路交通责任

刘殿宝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道路交通责任 被上诉人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答辩称:本局依法受理该案并作出重新认定责任书,该认定书程序合法、法规适用正确、责任认定适当。

法院在一起案件中适用两种赔偿标准

法院在一起案件中适用两种赔偿标准

法院在一起案件中适用两种赔偿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告汽运公司驾驶员袁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偿乘车受伤,公司是否赔偿?

无偿乘车受伤,公司是否赔偿?

无偿乘车受伤,公司是否赔偿? 第三种意见认为,甲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办法》和江西省高级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

张桂霞诉刘智慧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案

张桂霞诉刘智慧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案

张桂霞诉刘智慧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案 宣判后,原审被告张桂霞不服,上诉称:刘智慧为杏树岗村地营子屯农民,应按照2000年乡村居民的平均生活费为1464.60元计算各项赔偿费用。该事故发生于2000年,应适...

郑晓林诉郑根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郑晓林诉郑根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郑晓林诉郑根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郑晓林因道路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内乡县人民法院(2002)内法民初字第21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赵士海等诉刘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赵士海等诉刘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赵士海等诉刘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赵士海、赵翠英、齐国芳因与被上诉人刘楠道路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济源市人民法院(2002)济民一初字第15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记录总数:233 | 页数:12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尾页
联系赛天Contact Us
咨询热线:400-800-5460

传真:0991-6655446

QQ:1969847804

邮箱:1969847804@qq.com

地址:乌市新市区苏州路568号金邦大厦10楼B1